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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的通知》

2018-09-04 17:35:00     党风廉政     理论学习

    9月4日,市建投集团召开了第18期党委扩大会,会议指出,国家为防止因地方隐性债务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出台了隐性债务防范化解这一高级别文件,意义重大,进一步加大了地方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力度。本办法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有了全新的界定,明确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措的债务即为政府隐性债务。同时,对问责情形、责任认定、问责方式、问责程序及结果运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会议强调,集团特别是相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今后工作中,增加隐性债务的事,不能做,不增加隐性债务的事,要多出谋划策,做到干成事,不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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